河北经贸大学青年科研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4-11 点击数: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推进学术创新,多出精品,培育合理的学术梯队,保持我校科研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富有进取精神,遵守学术规范。

河北经贸大学青年科研人才支持计划包括:河北经贸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河北经贸大学青年英才计划、河北经贸大学青年项目计划、河北经贸大学青年团队计划。

一、河北经贸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

凡我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 近三年来,主持过1项国家级指令性科研课题。

2. 作为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一档学术期刊发表2篇论文。

3. 研究成果得到省委书记、省长、中央国家部委主要领导批示的2篇(含)以上应用型成果。

4. 近三年来,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秀科研、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5. 获得过省级以上专家称号者。

符合条件者填写《河北经贸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申请表》,科研处审核并统一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三人,予以每人一次性奖励三万元。

二、河北经贸大学青年英才计划

凡我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近三年来,主持过2项省部级指令性科研课题,或主持过单项资金支持在3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课题(以到校资金为准)。

2.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一档(含)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

符合条件者填写《河北经贸大学青年英才计划申请表》,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每人三万元经费支持,用于自选题目项目的研究,三年后科研处组织验收。

三、河北经贸大学青年项目支持计划

凡我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一定科研能力者均可申报。

申报者需从我校招标项目指南中选择自己可以完成的研究项目,三年后科研处组织项目验收。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者作为主持人须完成以下工作之一:(1)发表2篇一档(含)以上论文;(2)获得一项省级以上指令性科研立项且发表1篇一档(含)以上论文。

符合条件者填写《河北经贸大学青年项目支持计划申请表》,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每人三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研究,三年后科研处组织验收。

四、河北经贸大学青年团队支持计划

团队所有成员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有一批研究内容相对集中的科研成果,发展潜力较大。团队研究目标紧跟学术前沿、锁定国家及地方亟待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

青年团队支持计划由学院(中心、研究所)随时推荐,学校审核,成熟一个支持一个,予以每个团队五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五、支持措施

对本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学校除了给予研究经费支持外,还将多方面扶持。

1.我校对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青年英才计划、青年项目支持计划每年组织评选一次,满足条件即可申请。

2.学校对入选人员及团队在参加国际及国内学术会议方面予以相应支持。

3.学校将对青年沙龙、年度青年论坛等活动予以经费支持。

六、附则

1.论文档次按照我校新的科研奖励办法认定。

2.未尽事宜,由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河北经贸大学

2017年12月11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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