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网址:www.cutech.edu.cn , http://211.68.23.93/xmsb 。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
主要论著必须是1年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
推荐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
推荐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
推荐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相关材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