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提高校内课题结题率,学校决定对2013、2014年度立项的校内科研课题(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预研项目、委托项目)进行清理和终止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3、2014年超期未结题的校内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9年10 月3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申请书复印件、立项协议书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结题报告可在科研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凡2013、2014年超期未结题的校内科研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项目自动清理处理。已调离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主持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作终止撤项处理,收回剩余项目资金,请所在单位及时告知。
三、按项目清理处理的项目负责人须退回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剩余资金,且两年内不予申报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计入校内科研诚信违约名单。
四、本次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在全校通报清理结果。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结题,提高本单位立项科研项目的结题率。
五、项目清理、终止事项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高昆 联系电话:87655571
科研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