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27 点击数: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2012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2.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 申请人请于2013年3月1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包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kyc7655656@126.com。

二、项目结题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2份),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科研处。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请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

三、咨询电话

科研处:8765557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科研处

2012年12月27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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