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校科字[2013]5号文件精神,校内科研基金依照“自由申请、承诺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有重点地资助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职工,且在一年内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申报项目的名称与他人在研的国家级项目名称雷同者;
2.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尚未结项者以及其他纵向项目逾期未完成者。
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者承诺作为主持人至少完成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以下工作之一:
(3)获得一项省级指令性科研立项且发表两篇二档论文。
申报者年龄在40岁(含)以下,且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者承诺作为主持人至少完成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以下工作之一:
(2)获得一项省级以上指令性科研立项且发表一篇二档以上论文。
(1)预研基金项目的承担者必须申报当年度的国家级课题。
(2)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内,在校三档以上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与预研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论文。
1.申请者须提交纸质《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3.请于2013年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相关材料: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