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办法》(校科字[2006]5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我校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符合《河北经贸大学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办法》规定条件的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2、申请者须提交《河北经贸大学有突出贡献专家申请表》文字版三份和电子版,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的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和课题立项批准书复印件。
3、申请者请于10月8日前将申请表和材料报学校科研处成果科。
相关材料:河北经贸大学有突出贡献专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