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社会科学奖。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办字[1996]98号)精神,组织开展“第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此次评选范围为2011年12月第七届评奖后正式结项、且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年度项目、确认项目、委托项目等);决策应用类项目和基础研究类项目将按照1:1的比例评奖。已参加过其他省级奖项评审的项目,不再参与此次评奖。
3.申报人请于2013年10月21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纸打印,左侧胶订,包括封面、目录、申报表、结项证书、研究成果、社会反响材料。封面加厚并注明“第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申报日期等。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其它形式的成果按上述要求装订(不得用塑料软皮夹等装订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
相关材料:第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