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各单位和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我校决定评选2013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金数额:此次评选6个先进集体,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7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二、评选办法:此次评选依照校科字[2005]10号、校科字[2013]6号文件《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兑奖范围,按量化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计分标准如下:

(一) 获奖成果计分标准

级别

国家级

教育部

省部级其他

等次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标准

30

25

20

25

20

15

20

15

6

(二) 承研项目计分标准

级别

国家级

教育部

省部级其他

横向课题(按到账经费,单位:万元)

档次

重大

重点

一般、青年

重点

一般、青年

重点

一般、青年

100以上

50-100

20-50

10-20

5-10

标准

30

25

20

15

10

10

5

20

15

10

5

2.5

(三) 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分类

著作、教材类

论文类

档次

专著

译著和统编教材

一档

二档

著作(每部)

论文(每篇)

10

5

10

5

计分公式:单位得分=本单位科研总分÷本单位人数(实际在编人数)

说明:

1.组织全省或全国性学术会议、组织高层次学术报告和国家项目申报率情况适当加分。

本单位实际人均任课时数

2.非教学单位最后得分需乘以系数,系数=---------------------------------

所有教学单位人均任课时数

3. 科研获奖:省教育厅奖励和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按省级减半计分。

4. 科研项目:只对厅级以上指令性项目计分(包括国家级和教育部指导性项目);省教育厅指令性项目按省级减半计分。

5.科研成果:符合校科字[2005]10号、校科字[2013]6号文件《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计分,其余不计分。

6. 科研获奖、项目和成果,只给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计分。

7. 表中所填内容必须是2012年12月1日-2013年11月30日的获奖、项目和成果。

三、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13年12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一份交科研处(一办331室),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项目立项批文、科研成果原件存放在本单位,以备量化计分时核实。

联系电话:87608965 87655571

科研处

2013年12月11日

相关材料:附件:关于评选2013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的通知.doc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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