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1-0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4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三、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研究报告为必选项。

四、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12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申请人请于2014年2月26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套(A4纸打印,左侧装订)纸质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

联系电话:87655571

科研处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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