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2-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调动省社科基金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的积极性,自今年始,凡未在项目研究成果上署名者,在结项证书中不再列为项目组成员。

为督促省社科基金项目组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凡以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研究周期超过3年的项目和以著作形式结项、研究周期超过4年的项目,不再拨付二期资助经费。

专此通知。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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