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1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页(http://www.npopss-cn.gov.cn/)查阅《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9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投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六、具体事项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申报单位于5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材料包括:(1)每项《投标书》纸质文本9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8份;(2)每项《投标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请严格按照样表运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投标书》和汇总清单的电子文本发送至rwk2009@163.com。

联系电话:87655571

科研处

2014-3-1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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