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科研能力和理论创新,充分利用和引导社会科研力量支持旅游业发展,更好的发挥科研成果对旅游产业发展决策的智力支持和参谋助手作用,现将2014年度全省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请登录河北省旅游局网 (http://www.hebeitour.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河北省旅游局关于2014年度旅游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旅游发展公共课题设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单位可依据《课题指南》自行拟定题目,选题方向不得偏离《指南》要求。
旅游发展重点课题设课题名录(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能力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申报及研究过程需严格围绕名录设置的题目和研究目的进行。
课题研究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务实性,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重点放在“做什么”和“怎么做”,提出符合河北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现状、问题、原因、趋势和对策等,字数1万字左右,以及2000字左右能够反映本研究核心观点的内容摘要。课题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报告、摘要各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014年度河北省旅游发展公共课题立项20项,课题不设经费补助。省旅游局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对评定为年度河北旅游科研优秀论文的课题申报单位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补贴。
2014年度河北省旅游发展重点课题立项4项,每项课题定额补助研究经费3至5万元,课题完成后,省旅游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研究成果予以结项评审。
(一)申报条件。熟悉河北省旅游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均可独立或联合申报公共课题或者重点课题。
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保证研究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研究成果的质量。课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围绕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申报旅游业发展重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有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本项研究工作,项目组主要成员2人以上,且从事过旅游科研工作。对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获奖成果或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依据的专家学者,优先考虑重点课题申报和立项。
(二)申报方式。有意申报课题的单位,可从河北旅游网下载《河北省旅游发展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3)填写,说明课题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申报课题的思路、内容和主要创新点等。
(三)申报受理。省旅游局将邀请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课题研究承办单位,并准予是否立项。申报单位不得用曾经完成或其他研究机构已发布的成果作为本次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否则不予采纳,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课题研究立项。旅游发展公共课题由省旅游局研究确定后下发立项通知书。旅游发展重点课题,由省旅游局与课题研究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协议。
(二)课题研究实施。2014年度旅游发展公共课题,于11月底前提交初期研究成果,12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2014年度旅游发展重点课题,于9月底前提交初期研究成果,10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