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产业〔2015〕105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高等院校,有关省属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字〔2012〕114号)要求,加快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河北省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河北省工业设计奖设金奖、优秀奖若干名。终评入围产品(作品)颁发入围证书。
二、申报主体
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在省外注册隶属我省的有关单位。
三、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工业装备、家用电器、工艺美术、纺织服装、家居家饰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医疗保健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工具等产品类型。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产品类别,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二)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四)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
(五)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的产品;
(六)申报概念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五、评奖标准及分项权重
(一)先导性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5%。
(二)创新性
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产品设计奖类权重2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35%。
(三)实用性
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四)美学效果
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五)人机工学
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5%。
(六)品质
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产品质量可靠。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七)环保性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概念作品奖类权重10%。
(八)经济性
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概念作品奖类权重5%。
六、评奖程序及进度
(一)申报推荐
1.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参评,指导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并对申报产品、作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技术标准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审核。
2.择优推荐。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正式行文后,邮寄或直接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高等院校、省属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按照上述要,可将《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评及公示
初评专家组对推荐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并于2015年7月份将终评入围产品、作品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展示
终评入围产品、作品展示活动初步定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举办,具体日期、地点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高等院校及省属企业负责组织获得终评(入围)资格的实物产品、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展示活动。
(四)终评及颁奖
展示期间,组织专家组对入围产品、作品进行现场评审,提出金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确定后,向获奖单位代表颁发获奖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等院校、省属企业及有关行业协会将本单位评奖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等院校、省属企业及有关行业协会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振杰 张全贵
电 话:0311-87803218 87908703
传 真:0311-87803218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71)
邮 箱:kzj@ii.gov.cn
附件:河北省工业设计奖申报书.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