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1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第三批)已开始申报,本次招标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展开。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 (http://www.npopss-cn.gov.cn)查阅《通知公告》栏目《“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32个课题研究方向(附件4),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通知中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4),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五、材料要求

请于2016年1月8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申请书》(附件1)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8份)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kyc7655656@126.com.

(1)《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制作);

(2)汇总清单电子文本。

联系电话:87655571高老师

科研处

2015-11-18

相关材料: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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