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学校决定评选2015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本次评选活动将依据校科研管理系统已录入数据,对全校相关院、部、所、中心进行评选,各单位无需申报。

二.评选名额及奖金数额:此次先进集体评选名额为6个,同时颁发奖状和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7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量化计分办法:此次评选依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13版)校校科字[2013]6号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量化计分标准如下:

(一) 获奖成果计分标准

级别

国家级

教育部

省部级其他

等次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标准

30

25

20

25

20

15

20

15

6

(二) 承研项目计分标准

级别

国家级

教育部

省部级其他

横向课题(按到账经费,单位:万元)

档次

重大

重点

一般

青年

重点

一般

青年

重点

一般

青年

100(含)以上

50(含)-100

20(含)-50

10(含)-20

5(含)-10

标准

30

25

20

15

10

10

5

20

15

10

5

2.5

(三) 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分类

著作、教材类

论文类

档次

专著

译著和统编教材

一档

二档

著作(每部)

论文(每篇)

10

5

10

5

计分公式:单位得分=本单位科研总分÷本单位人数(实际在编人数)

说明:

1.组织全省(5分)或全国(10分)、国际(15分)性学术会议、组织高层次学术报告(每场计2分),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不计分。和国家项目申报率情况适当加分(国家项目申报率按比率加分)。

本单位实际人均任课时数

2.非教学单位最后得分需乘以系数,系数=---------------------------------

所有教学单位人均任课时数

3. 科研获奖:省教育厅奖励和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按省级减半计分,(省规划办项目奖按省级奖2/3计分)。

4. 科研项目:国家级和教育部指导性项目相应档次减半计分,省教育厅指令性项目按省部级项目减半计分。

5.科研成果:只对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校科字[2013]6号文件奖励范围内的科研成果计分,其余不计分。

6. 科研获奖、项目和成果,只给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计分。

7. 参评内容产生的时间段应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四.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务于2015年12月22日前将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本年度科研管理系统导出数据交科研处(一办326室),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逾期视为无成果。

联系电话:87657626

科研处

2015-12-1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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