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经发布《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5)。较之往年的申报公告,2016年度变化之处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人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 (http://www.npopss-cn.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参照河北省社科规划办具体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

二、启用新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12月版)(附件4);

三、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四、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六、不得调整全国规划办提供的《活页》原有格式,不要把通讯评审意见表单独作为一页半页即可下面直接论证正文

七、申报人需在申请书第七项“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一栏中用三号黑体加粗预填写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社科规划办送学科组评审。”落款为“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年3月5日。最终审核不属实的,不予上报;

八、《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签名处除外),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务必将6活页和6申请书叠成一摞,夹在其中一份申请书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并将《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7)发送至邮箱:kyc7655656@126.com

九、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申报时间要求,寒假期间,科研处将2月24日9:00-16:00集中受理(一办33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7655571 高老师

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处

2016年1月4日

相关材料:附件.zip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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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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