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市社科联将开展石家庄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作者正式出版的(以第一次付梓时间为准)社会科学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科普读物、工具书;在市以上(含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被县以上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采纳的应用研究成果;研究、宣传、普及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2.出版日期署为2013年7月1日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时间延误,到2014年成书且上届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延误证明后,可参加此次评奖。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本届评奖时限内可以参加本届评奖。
3.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已入选中宣部、河北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及获得河北省省级科学技术奖(社科类成果)、石家庄市市级科学技术奖(社科类成果)、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本奖。
二、申报对象
集体或个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报市级社会科学成果奖:
(一)行政关系隶属于本市的;
(二)参加本市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
(三)成果内容为研究或宣传石家庄,对石家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三、评奖标准
评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成果;突出反映石家庄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成果;突出对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有突破、有创新的研究成果;突出对社会科学普及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主要从成果的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社会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四、申报要求
申报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石家庄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石家庄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也可从http://www.sjzsk.com下载),连同成果2份(至少1份原件),佐证材料2套(必须是见诸报刊的材料或证书,证书须带原件审核)一并报科研处326室。同时,将《申请登记表》和《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传至kyc7655656@126.com。
申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申报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不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信为凭。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申报时所填写的主研人员(含申报者),著作类不超过3人;主研人员的界定,应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顺序为准,署名顺序不清的,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为据排序,并由申报者向市评奖办公室提交证明。与市外合作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是本市的可以申报;第一署名为外市作者的著作,本市作者不能以整部著作申报,只能以个人撰写的章、节作为论文申报。
2.个人的论文集一律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3.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再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卷出版日期为准。其中属同一类选题的,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类选题的,以单卷(册)申报。丛书类成果由分册主编申报。
4.申报调研报告、咨询方案、对策建议等应用类成果时,必须提交有关方面的评审论证、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采纳、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5.每人申报成果数量不限,但获奖成果原则上只限一项(包括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
五、奖项及奖励
本届评奖共设奖项71项,其中社会科学特别奖1名,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40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依据《石家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评奖工作由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管理,成立石家庄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学术成果部,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评审结果在《石家庄日报》公示,并于适当时机召开颁奖大会予以颁奖和表彰。
联系电话:87657626
科研处
2016年6月8日
附:1、石家庄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请登记表
2、石家庄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