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学校决定评选2016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方式:本次评选活动将依据校科研管理系统已录入数据,对全校相关院、部、所、中心进行评选,各单位按要求申报。
二. 评选名额及奖金数额:此次先进集体评选名额为6个,同时颁发奖状和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7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 量化计分办法:此次评选依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13版)校校科字[2013]6号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量化计分标准如下:

说明:
1.组织全省(5分)或全国(10分)、国际(15分)性学术会议(合作组织会议的几个单位等分分值),组织高层次学术报告(每场计2分),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不计分。国家项目申报率情况适当加分(国家项目申报率按比率加分)。
本单位实际人均任课时数
2.非教学单位最后得分需乘以系数,系数=-----------------------------
所有教学单位人均任课时数
3.科研获奖:省规划办项目奖按省级奖2/3计分。
4.科研项目:国家级和教育部指导性项目相应档次减半计分,省教育厅指令性项目按省部级项目减半计分。
5.科研成果:只对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校科字[2013]6号文件奖励范围内的科研成果计分,其余不计分。专利和社会反响参照职称评审量化指标体系(正高职)计分。
6.科研获奖、项目和成果,只给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计分。
7.参评内容产生的时间段应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四.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务于2017年1月6日前将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本年度由科研管理系统内导出的数据表(导出字段内容可参照原《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报送一办417室科研处成果科,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逾期视为无成果。
联系电话:87657626
科研处
2016.12.30
相关材料: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