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结项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集中结项受理范围为2014年以来在研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包括2016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
二、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字样);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已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负责人,需按以下目录组织结项材料。
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申请书》(详见附件);
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的提交);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
四、报送时间
结项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17年11月1日前报送一办419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311-87656520(办)
科研处
2017年10月16日
相关材料:附件: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