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立项目录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27号)文件要求,承担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需于2018年1月25日下午3:00-4:00期间提交结项评审材料至一办419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17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
(二)经批准延期结项的201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
二、申请结项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结项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课题负责人按《结项审批书》(附件1)有关要求准备结项评审材料,纸质版结项材料提交一式两份,电子版生成PDF格式通过课题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请1月24日前上传完毕)。课题管理系统地址:http://110.249.254.152/ktgl。申请延期结项、课题组成员变更等需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
(二)评审程序。申报截止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符合结项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结项评审,评审结果印发通报并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5532100800
科研处
2018年1月19日
相关材料: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