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1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指导思想

根据校科字【2013】5号文件精神,校内科研基金依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有重点地资助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职工,且只能申请其中一项项

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

2.申报人须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

》具体要求申报。

3.项目选题应体现创新性、前瞻性,能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趋势。项目立意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研究条件基本完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及经费预算合理。

4.主持校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其他纵向项目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资助条件

1.重点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资助5项,每项经费3万元。

2.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分为青年重点项目青年一般项目两类。

青年重点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青年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青年项目的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岁(含)。

青年重点项目资助20项,每项经费1万元;青年一般项目资助20项,每项经费0.5万元。

3.国家课题培育项目

申报人须申报了当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虽未中标,但论证扎实,有潜力冲击下一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的项目。申报人可在当年度申请书基础上作适当修改和完善。本项目遴选30项予以培育,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4.委托项目

申请委托项目的申报人应关注河北经贸大学重大战略发展问题,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创新性理论、方法支撑并在实践中开展应用。

委托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建言或特殊贡献的申报人职称和最终学位可适当放宽。本项目根据委托部门实际需求设项,每项经费1-3万元。

5.尼泊尔研究专项项目

本项目由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尼泊尔研究中心)以委托课题形式组织申报,科研处按校级一般课题统一进行管理。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四、申报承诺及结项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承诺要求进行申报,承诺成果多少和等级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所承诺任务完成课题结项,并在研究成果上注明课题立项编号。经核实查证的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用稿通知可用于各项目结项。期刊论文分档请参照校科字【2018】6号《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要求执行。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的完成时间为3年。

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人应至少承诺完成以下工作之一:

(1)发表2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

(2)发表1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并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3)获得1项国家级指令性课题并发表1篇四档(含)以上期刊论文。

2.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的完成时间为2年。

青年重点项目申报人应至少承诺完成以下工作之一:

(1)发表1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

(2)获得1项国家级指令性课题。

青年一般项目申报人应至少承诺完成以下工作之一:

(1)发表1篇四档(含)以上期刊论文;

(2)获得1项国家级指令性课题。

3.国家课题培育项目

国家课题培育项目的完成时间为2年。

国家课题培育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承诺完成以下工作之二:

(1)申报下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必须承诺);

(2)发表1篇三档(含)以上兑奖期刊论文;

(3)发表2篇四档(含)以上期刊论文。

4.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

委托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委托部门实际需求完成验收结项。

5.尼泊尔研究专项项目

尼泊尔研究专项项目的完成时间为2年。

尼泊尔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人应至少承诺完成以下工作之二:

(1)在尼泊尔国际学术会议上提交并宣读论文(必须承诺);

(2)发表1篇四档(含)以上期刊论文;

(3)获得1项国家级指令性课题;

(4)获得1项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课题;

(5)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项。

五、经费预算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国家课题培育项目和委托项目立项后均立即拨付一期经费,即总经费的50%,项目结题后拨付二期经费,即总经费的50%。尼泊尔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后一次拨付全部经费。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预算,其中“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超出经费预算20%的和“其他支出”需提供具体明细。

六、材料及提交时间

1.申报人须提交纸质《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2.《2018年度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及《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kyc7655656@126.com。

3.请于2018年9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一办430室。

联系电话:87655571 高老师

科研处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8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申请书(人文社科)

(3)2018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申请书(科学技术研究)

(4)《2018年度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

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附件.rar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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