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第二批入选者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8-0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第二批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根据《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我厅将对入选者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第二批入选者(附件1)。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1.验收方式:采取会议答辩方式。由入选者所在高校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由5-7位学风严谨、学识深厚的知名专家组成。

2.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应于2018年10月26日前完成。

三、验收内容

以获资助后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关键科技问题及预期成果为依据,主要从目标的完成情况,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情况,对社会、经济、科技和学科发展的贡献,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等方面对其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前,入选者需准备汇报PPT并填写《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2)和《经费决算表》(附件3),向所在高校提出验收申请。所在高校应对总结报告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提前3周将验收日程安排和验收专家组名单提交至一办419室。

2.验收会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验收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填写《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验收评议表》(附件4),根据专家组各位专家所打的分数算出入选者的平均分,并确定等级。

3.验收结束后,入选者需填写《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表》(附件5),并将验收材料: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验收评议表、任务书、立项批文及成果(如成果为论文,需复印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一办419室,将附件2和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7655656@126.com。

联系人:马老师;电 话:87656520 15532100800

科研处

2018年8月3日

相关材料: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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