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2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0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202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和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共17个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启用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需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2月5日~3月2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将于3月3日~5日集中审核。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受理时间:2020年2月5日~2月25日

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软科学研究专项,2020年试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申请书纸件。具体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关专项主管处室提出申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5.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相关事项

1.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基础研究计划、科技研发平台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列入联合惩戒、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8.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9.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基本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和试点直报,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试行“无纸化”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纸件报送省科技厅。

我校作为试点单位试行申请书直报,试行“无纸化”申报的专项(包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申请书纸件,项目申报单位签字和盖章部分仅需扫描后在线上传,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申请书纸件。

(二)申报程序

202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启用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2019年及以前的项目管理工作请通过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旧系统入口”链接进行操作。省科技厅根据工作安排将逐步对旧系统数据进行迁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用户注册

单位管理员、申请人账号如已在旧计划系统中存在,无需在新系统中注册,旧账号仍可继续使用。

未在我校开设账户的申请人需填报附件1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202023-4日之间将命名为“科技厅开户+本单位名称”的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7655656@126.com),由科研处统一开设账号。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请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请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试行“无纸化”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盖章页,申请人登录系统后点击“申报项目管理”—“申请书管理”,点击盖章页列中的“下载”,下载盖章页电子版文件,并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将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省科技厅待审状态。

其他专项的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自动生成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PDF版申请书,申请人登录系统后进入“申报项目管理”—“申请书管理”,点击项目列表中的“PDF”链接下载带水印的申请书,并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3月5日前交科研处201室,其余按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截止前3天交科研处201室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四、申报注意事项

关于旧账号密码忘记——因新旧平台密码均进行了加密存储且加密算法不同,不能自动实现密码同步修改。如密码忘记,须按以下方法分别修改新旧平台的登录密码。带来不便,请谅解。

1.在新的“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上,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忘记密码”功能自助找回;或联系上级管理部门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对密码重置,再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对密码进行设置。

2.在“旧系统”上,须联系上级管理部门通过“旧系统”对密码重置,再通过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旧系统入口”登录“旧系统”,对密码进行设置。

联系人:梁超

联系电话:87655002

科研处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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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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