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发展我省文化和旅游高发展服务。

申报的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作为最终研究成果。

二、本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是完成过厅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一般项目,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2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29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直接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担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申报者应根据《2020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标注),为我省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

六、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1至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

七、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2)在研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请新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可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参与一个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的申报。(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项目结项。(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6)凡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课题项目资助字样。

八、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在《申报、评审书》中“申请者的承诺”下方签名,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5页),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申报者所在单位根据本通知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报、评审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成果的真实性、选题、课题设计与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完成任务的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担保,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十、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申报、评审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鉴定。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

十一、所有申报项目将分别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进行,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申报课题落选原因不予解释。

十二、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2020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等,可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或附件下载。

申报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5份论证活页;2.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诚信统计表各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或照片版);3.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以上电子版材料命名为“20艺术规划+二级单位信息”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7655656@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申报、评审书》数据表一致。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十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5月27日8:00--16:00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656520

科研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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