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征选省级财政宏观研究人才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财政宏观研究人才库建设工作,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推荐河北省省级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的通知》(冀财人教(2020) 12)要求,现面向省直有关单位征选宏观研究人才库专家,具体内容如下:

一、入选范围

从事全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财政规划、财政科研工作的拔尖人才。

二、入选标准

各宏观研究人员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专业水平。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

2.专业知识系统。具有系统的财经专业知识学习经历。一般应具有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等国民经济主要行业领域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济学和其他行业学科领域复合专业学习背景的优先选取。

3.专业能力突出。对宏观经济形势有深入的分析、透彻的把握和独到的见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参与起草市级以上的宏观政策文件制定、经济领域课题研究、财政规划编制,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宏观经济学术论文等条件的,不受学历限制。

三、征选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推荐,每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人员,纳入省级财政宏观研究人才库的专家,将优先承担全省财政重大课题研究任务,参与全省财政规划编制、重大财政改革政策制定和论证等。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河北省省级财政专业人才库申报表》(附件1)、《河北省省级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提供近3年的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

请于10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2份)、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等报送科研处成果科(西南平方一排101室),并将《申报表》《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kyc7657626@126.com

联系电话:87657626

 

附件:1.河北省省级财政专业人才库申报表

      2.河北省省级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科研处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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