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型智库“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现就做好2020年度科研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河北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河北,重点开展道德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社会建设、志愿服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立项类别、数量与资助额度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
3.在研的“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
(二)立项类别、数量与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拟立重点项目1-2项,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3-5项,每项资助1万元。委托项目和确认项目详见《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冀经贸科〔2020〕3号-3)》。
三、立项选题与完成时间
申报以团队的名义进行,由团队带头人负责,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申请人可围绕研究中心研究方向,自拟题目,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申报承诺及结项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承诺要求进行申报,承诺成果多少和等级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所承诺任务完成课题结项,结项要求请参见《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冀经贸科〔2020〕3号-3)》。
五、经费预算
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预算,其中“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超出经费预算20%的和“其他支出”需提供具体明细。
六、材料及提交时间
1.《2020年“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专项申请书》纸质版2份,A4纸双面打印。
2.《2020年“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专项申请书汇总表》及《申请书》电子版。
3.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0日。纸质《申报书》(请见附件)一式3份请交至一办41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54412982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8931197893 周老师
河北省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