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 申报总体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国家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 申报条件及规定

1.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经费预算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填报,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30%的比例预算,详细内容请参阅经费模板(见“2021国家社科申报群”文件)。

2.项目研究周期:基础理论研究期限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为2-3年。预期成果形式根据课题类型、内容、完成难度合理规划。

3.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定条件如下

1)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已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结项鉴定材料的除外)。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6)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8)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9)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0)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11)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课题指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申报受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申请单位务必按以下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各申请人在申报材料终审前可持续打磨申报书。

(一)2月3日前,各申请单位科研秘书完成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形式审核的初审工作。

1. 各申请单位科研秘书需依据国家课题申报培训会上要求开展形式审查工作(随后上传“科研秘书群”有关审核注意事项)。

2. 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本单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3. 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命名“申请单位信息+初审21年国社科”打包发送至k87656520@126.com,每个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二)2月20-28日期间,科研处完成全校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

科研处对各申请单位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各申请单位科研秘书;各申请单位科研秘书要确保本单位申请人在学校终审前按要求修改完毕。

(三)3月4日-5日期间,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开展申报终审工作,具体受理时间及地点等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1《申请书》里已经预填好的单位意见、日期等信息切勿随意删改。

2. 各申请单位科研秘书按照科研处安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安排随后下发),有序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如期完成。

纸质版材料:

1) 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6份(均不需要盖章),采用1夹11(1份申请书中缝夹6份活页在上和5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

(2)“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人签字)一式一份;

3)“科研诚信统计表”(申请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格式,不包括活页。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2)“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签名);

3)“科研诚信统计表”;

4) “21年度申报汇总表”;

 (5) 电子版材料拷贝至优盘,待科研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拷贝给科研处工作人员。

以上所有材料均由各申请单位科研秘书收齐一并提交,不受理个人业务。电子版请命名为“申请单位信息+21年国社科”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87656520@126.com。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可从附件下载。

六、其他

1. 关于申报书模板、经费模板、常见错误、相关政策文件、“一对一”解答、形式审查、复审、终审等相关材料及后续工作通知将在“2021国家社科申报群”(QQ群号:770114913)里开展,申请人务必入群。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15532100800

附件:2021年度国家项目申报材料附件



                                                              科研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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