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报送2020年12月份科研成果兑奖的通知
作者:栾晓慧 时间:2021-09-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未兑奖的科研成果进行补充申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校科字【2018】7号)、《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校科字【2018】6号)、《河北经贸大学关于调整学术期刊目录的说明》(2019版)等文件规定范围和规定条件的科研成果、获奖且未申报过兑奖的均可申报。
(注:因实施“年薪制”后,奖励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此次补充兑奖工作为最后一次,逾期不再补兑。)
2.申报人所提交的兑奖成果须在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内录入并已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兑奖。双肩挑人员的成果按已选定的所属科研单位申报。
3.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成果原件、成果汇总表(从科研管理系统内导出只保留必要字段,见附件表样)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成果科(平房西南一排101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7657626@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4.全部上报数据真实性由各单位负责。后期核查有失真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收回已发放的奖金。
联系电话:87657626
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