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承担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结题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题受理范围为:2019年和2020年立项的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
2.课题结题标准。(1)专著:正式出版。(2)论文:正式发表。(3)研究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经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并批转有关部门决策参考;②主要观点与对策被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直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4)丛书和系列论文,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部或一篇为第一完成人。
3.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应提供下列评审材料:①《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结题审批书》;②《决策参考报告》(对最终研究成果凝练,突出拟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建议,5000字以内)。③《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复印件;④《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论文: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件;研究报告:领导批示、研究报告全文复印件;专著:单独提供1本);⑥其它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没有可不提供);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4.提交的纸质版评审材料一式两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白色加厚,详见模板);②目录;③内文,按本通知第3项要求1-7顺序编印。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5.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可登录中共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官网(www.hbrb.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看本通知,下载《结题审批书》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按照本通知第4项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需要延期结题的课题,需填写《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以上材料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委军民融合办。
6.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结题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装订的规范化等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结题质量。
7.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将纸质版评审材料(2份)以及可编辑Word格式电子版《决策参考报告》和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一并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10月28日前统一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311—87903697;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7号;邮编:050011;电子信箱:zcfg@hbjg.gov.com),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