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民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该项目主要支持对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调查研究,包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基层治理、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等相关领域。项目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教师,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项目组。对于跨学科、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或同时申报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3.项目申请人结合选题指南(见附件)或我省民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自行确定选题进行申报。申报论证书见教育厅申报平台格式要求。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报本单位科研秘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撤项。
4.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为本次申报平台。此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项目申报条件依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核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根据申报情况,于3月15日前组织专家采取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立项计划,签订任务书。项目经费由省民政厅专项列支,计划全省立项不超过20项,结项成果每项资助经费0
5万元。
三、申报程序(此专项申报材料与1月14日发布的教育厅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一并发送提交)
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申报的方式。第一步,进行线下申报材料校内推优工作;第二步,进行线上填写申报书;第三步,从平台下载审核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一)线下申报要求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收齐汇总本单位申请书、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处为电子签名)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2月8日16:00前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二级单位信息+22年教育厅项目申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申请书电子版需命名“学院+姓名+人文/科技+项目类别”PDF。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上申报要求
1.经校内评审后公示出的项目申报人需完成以下步骤:
(1)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于公示第一天(预计2月13日)下午16:00前将注册表(详见附件)命名为“姓名+教育厅民政专项注册”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待科研处工作人员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2)线上填写项目申请书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公示第三天下午(预计2月15日)17:00前完成线上申请书内容并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科研处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需提前联系科研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平台下载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点击“推荐”操作表示审核通过,点击“返回修改”操作退回给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公示结束后(2月18日)项目申请书推荐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此时,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PDF版)并打印。
业务平台的具体操作,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此专项申报材料与1月14日发布的教育厅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一并发送提交)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22年2月21日当天将公示清单里的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教育厅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诚信统计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203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命名为“学院+姓名+22教育厅民政专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项管理及要求
1.本次专项立项的所有研究成果均应于2022年8月12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写作要求见附件)报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统一报送民政部参加2022年度“民政论坛”评选。为突出效果评价导向,凡在民政部年度“民政论坛”获奖的研究成果,即可办理相关结项手续。
2.未获奖的项目成果,须于2022年11月28日之前,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结项要求,经科研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审定后颁发结项证书,并于12月15日前拨付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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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