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即日起开始受理拟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应结题验收的各类基金资助项目。
二、填报要求
1、申请人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项目管理系统(http://jjxt.hebkjt.cn:8001/)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按照系统中注明的提示,认真、准确、完整填写。
2、应填未填验收申请的项目,由单位提出项目终止或撤销申请。
3、因疫情原因延期验收的杰青重点项目需补录2021年度相关成果信息。
4、项目承担单位、依托单位负责本单位验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
三、材料要求
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经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带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水印的纸质版。项目验收申请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简易装订,装订次序为“验收申请表”、“验收报告”、“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及承担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其中,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应编制目录和页码,以压缩包(.rar)格式上传至系统,不需要提交纸件。项目验收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承担单位和依托单位公章,由依托单位审核、提交验收会议并留存备查。
四、时间要求
网络在线受理截止3月30日下午17:00,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尽快填写。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按《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信息:梁超0311-87655002
省自然网络支持:师老师15631133828
科研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