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度河北省民族领域研究项目,2020年度延期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
1.请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河北省民族领域研究项目课题结项评审申请书》(见附件1),按规定格式排版装订后,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签字)于6月16日8:00-12:00期间报科研处203室;
2.同时报送3千字左右的观点摘要,简述本课题主要内容、主要观点、对策建议等;
3.请课题负责人对自己的成果(所有成果形式均包括)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查重报告(提交首页即可)。
(二)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成果、摘要、结项评审汇总表(见附件4)命名为“22民委结项+姓名”发邮箱k87656520@126.com;结项申请书压缩包(申请书和所有成果组成一个word文件)+汇总表(不放入压缩包,可编辑模式)+摘要。
(三)未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参加一年度的结项验收。
(四)未能按时完成2021年度结项的课题,请于6月16日8:00-12:00期间书面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3),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结项验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程序
申报截止后,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符合结项条件的研究成果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印发通报并在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公布。
申报所需表格请登录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网址:http://mw.hebei.gov.cn/).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科研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