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伦理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现就做好2022年度科研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及选题方向
项目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河北省委十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德治、法治、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河北,重点开展管理伦理与社会治理、科技伦理与社会发展、经济伦理与企业信用、道德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建议。
选题方向:道德与社会治理、科技伦理与科技进步、师德师风建设、生态伦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国传统道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他相关问题。
二、申报条件、立项类别、数量与资助额度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在研的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及各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但可视情况申请确认项目。
(二)立项类别、数量与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拟立重点项目1-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8-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确认项目不限项,符合《河北经贸大学“伦理与社会治理”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2022年6月修订)》要求的均可申请。
三、立项选题与完成时间
申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进行,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申请人可围绕研究中心选题方向,自拟题目,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重点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申报承诺及结项要求
申报人须根据承诺要求进行申报,承诺成果多少和等级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所承诺任务完成课题结项,结项要求请参见《河北经贸大学“伦理与社会治理”科研专项项目管理细则(试行)(2022年6月修订)》。
五、经费预算
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版)》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预算。
六、材料及提交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9月20日。纸质《申报书》(请见附件)一式3份请交至一办41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544129829@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老师18931197893
河北经贸大学伦理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