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28日—12月6日16:00时

二、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交流等情况。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支出经费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研究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研究成果的形式和题目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已完成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等。

四、检查步骤

中期检查工作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负责人参照项目《中期检查手册(负责人)》,在平台上传项目中期成果,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科研处负责研究成果审核把关,把控中期检查工作进度,汇总整理中期检查及项目成果完成情况,形成中期检查报告。。

3.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汇总并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形成河北省中期检查综合报告。

4.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结合中期检查情况,对研究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开展专项督办。

五、有关要求

1.落实以检促研。项目负责人在全面准确梳理研究工作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项目研究工作的前瞻谋划、整体把握、协调衔接,联系研究实际合理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安排下步研究工作任务。

2.完善长效机制。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阶段性成果,需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材料内容需包括以上几点)于12月6日8:00-11:00报送科研处平房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15532100800

附件:中期检查手册(负责人)

科研处

2022年11月28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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