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结项即将启动线上申请阶段,“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9日8:00--10日12:00期间。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暂不受理,集中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注意事项
1.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属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处网站”---“规章制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也可详见附件;
2.计划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前且此次未能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请尽快办理延期申请,将项目负责人电子签名的电子版变更表命名为“省社科基金变更表+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87656520@126.com,无需在省社科基金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3.项目清理期为4年,处于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需在结项受理时间内登陆平台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要充分说明已完成的成果、即将完成成果及后期研究进度、导致延迟的原因等详细情况。超期未结且清理期内延期申请未通过审核的将作终止处理;
4.变更项目成员的无需申请,在达到结项要求时依据见刊成果标注信息在结项申请中填写项目成员信息;
5.需要变更成果形式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先将成果原件提交科研处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系统提交变更成果申请,此申请在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状态后方可进行结项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15532100800
科研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