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www.nopss.gov.cn,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我校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

二、申报名额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我省限额指标不分解下达到我校。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就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申报资格限制

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项目在2023年5月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3.《申请书》《活页》填写的前期研究成果不相关或弄虚作假,选题文字不通或视野过小,学科分类、项目类别等明显有误的。

4.《申请书》《活页》存在填报错误、装放混乱、资格不符、份数缺失、青年课题申请人超龄、未签名盖章或《活页》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硬伤”的。

5.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6.其它不符合《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相关规定的。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采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

1.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1份(省内初评使用),采用1夹4(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3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

2.各单位科研秘书需将本单位纸质版材料分学科并按申报序号(小号在上)打包材料,不得将不同学科材料交叉放在一起。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425日17:00之前完成线上填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5月48:00---12:00期间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203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邮箱:k87656520@126.com

科研处

2023年4月13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版权所有 © 河北经贸大学

科研处二维码
智库服务中心二维码
经贸青椒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