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www.nopss.gov.cn,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我校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
二、申报名额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我省限额指标不分解下达到我校。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就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申报资格限制
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项目在2023年5月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3.《申请书》《活页》填写的前期研究成果不相关或弄虚作假,选题文字不通或视野过小,学科分类、项目类别等明显有误的。
4.《申请书》《活页》存在填报错误、装放混乱、资格不符、份数缺失、青年课题申请人超龄、未签名盖章或《活页》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硬伤”的。
5.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6.其它不符合《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相关规定的。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采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
1.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1份(省内初评使用),采用1夹4(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3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
2.各单位科研秘书需将本单位纸质版材料分学科并按申报序号(小号在上)打包材料,不得将不同学科材料交叉放在一起。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4月25日17:00之前完成线上填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5月4日8:00---12:00期间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203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邮箱:k87656520@126.com
科研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