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十四五”时期河北高质量发展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申报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题目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报人也可围绕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设计具有河北特点的自拟题目申报。
为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我单位与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部门设立联合课题,发布《人大联合项目选题指南》《政协联合项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人可根据学术专长,紧密围绕以上两个选题指南内容进行选题,题目文字表述可作适当修改。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人大联合项目、政协联合项目5个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通知。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填报时在系统和申请书上注意勾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重点课题立项后,成果须达到两项以上方可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其中至少有一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一部学术专著或一篇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申报青年课题,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
3、课题立项实行同行专家评审,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学科分类请务必准确填写。
4、初评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5、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可申报一项省社科发展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申请;有在研省社科发展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可参与一个省社科发展课题申请;成员最多参加2个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6人。
6、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的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7、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四、申报流程
(一)年度项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申报流程:
1.由于项目限额申报需开展校内推优工作,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5月12日上午8:00---12:00期间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k87656520@126.com,后续工作涉及到申报资格、限项筛查、汇总校内推优评审材料、汇总推优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再次强调逾期不予受理!
《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及《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签名、盖章版)《科研诚信统计表》(盖章版)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命名为“23社科联+二级单位信息”(活页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二级单位信息”命名)发指定邮箱。
2.纸质版材料:通过校内推优的申报人(推优结果将发布在学校“协同办公”版块)需登录省社科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系统,注册系统账号并于5月18日下午15:00前完成系统申报,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务必从系统下载最终版申请书,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203室,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5月19日15:00---17:00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合项目不通过系统申报(人大联合项目、政协联合项目),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签名、盖章版)《科研诚信统计表》(盖章版)电子版(详见附件)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命名为“23年度联合项目+学院信息”(每个活页命名为“人大或者政协+姓名”)于5月12日8:00---15:00期间统一发送至邮箱:k87656520@126.com。《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5月19日15:00---17:00期间提交至科研处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申报人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马天瑜87656520
科研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