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项工作的通知(线上申请阶段)

作者: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项线上申请阶段,“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8:00至6月14日17:00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暂不受理,集中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属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资料中心”。

2.项目清理期为4年,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按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请及时在“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延期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列出已发表成果及待发表成果,阐述待发表成果延迟的详细原因);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3.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前且此次未能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请从附件下载变更表,提交一份纸质版变更表申请延期,无需在省社科基金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4.变更项目成员无需申请变更,在达到结项要求时依据见刊成果标注信息在结项申请中填写计划变更的项目成员信息即可。

5.需要变更成果形式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先登陆“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变更成果形式的申请,同时请将成果原件提交科研处203室审核,待此申请在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状态后方可进行结项申请。

6.结项材料中的经费页需要项目负责人自行去财务处办理盖章业务,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对应板块。

联系人:马天瑜 联系电话:87656520

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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