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河北经贸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2019版)》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基金类型
基金分为一般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含皮书)和博士学位论文出版基金两类。申请博士论文出版基金的申请人须以本人博士论文为底本,进行修改完善后提出申请。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基金资助范围:
1.再版专著;
2.编著、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画册以及工具书;
3.教材、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
二、出版要求
资助出版的专著要反映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最新方向和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代表我校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并对我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及社会服务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出版时必须以河北经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撰写,著作标明受“河北经贸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且著作总字数不得低于15万字。
1.拟出版一般学术著作的申报者须提供:
(1)书稿电子版(Word格式,标题、注释、内容隐去与自己姓名相关信息)发送邮箱;
(2)纸质书稿1份(标题、注释、内容隐去与自己姓名相关信息);
(3)《河北经贸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2.拟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者须提供:
(1)书稿电子版(Word格式,标题、注释、内容隐去与自己姓名相关信息)发送邮箱;
(2)纸质书稿1份(标题、注释、内容隐去与自己姓名相关信息);
(3)《河北经贸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该专著与博士论文的关联性证明材料(博士论文封面复印件等)。
3.补充说明:
两类申报者应在11月出版基金评审前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提交合同复印件1份。
三、材料提交
申报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河北经贸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和书稿电子版(隐去自己相关信息)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_office@163.com,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校办西南侧平房第二排201房间),联系电话:87655571,联系人:高老师。
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