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河北经贸大学科学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指导思想
为了培育更多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立项,支持鼓励年轻教师打好科研基础,落实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精神,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加速推进我校“国内知名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围绕“二十大”精神,河北省及学校战略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依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资助我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作为申报人最多主持一项并参与一项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基金项目。
2.项目选题应体现创新性、前瞻性,能反映本学科发展趋势。项目立意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研究条件基本完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及经费预算合理。
3.主持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含其他专项项目,委托项目除外)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主持省部级(含)以上指令性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主持省部级(含)以上指令性计划项目未结项者同等条件下不予优先考虑。
5.原则上不再资助已取得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校级课题(委托项目除外)。
6.如出现与其他各级各类课题“一题多报”情况的,直接取消申报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资格。
7.申请人可根据最新国家、省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对于指南里未涉及的跨学科的,能够推动前沿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选题,申报人可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3.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3万元。
四、经费预算
请参照《河北经贸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1版)》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预算。
五、申报流程
1.本次课题申报采用系统申报形式,系统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6月14日,请登录个人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校级项目申报”,选择“河北经贸大学科学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或“河北经贸大学科学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自然科学技术)”相应模板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进行提交。完成提交后请将项目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kyc_office@163.com。
2.待学校评审完成后,获得资助的申请人打印加盖公章的申请书1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交至科研处西南平房201室。
联系电话:87655571 高老师
科研处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经贸大学科学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2024年度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