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关于举办2024年河北省第五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0 点击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及《河北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将联合组织举办“2024年河北省第五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在全社会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展示科学原理,讲述科学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科学院

承办单位: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科技大厦)

三、活动安排

(一)学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二)展演汇演时间

形式审查:10月16日

初赛:10月18日-19日

决赛:10月25日

详见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自愿报名。每个单位最多推荐不超过5个实验。

2.报名要求。参赛选手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30日之前出生)。选手职业不限,鼓励科研人员参加。组队参加的团队人数不超过6名(其中1名为队长),报名超过6人将视团队为无效报名。

活动采取线上报名形式。各单位推荐参加展演汇演活动的选手应在10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自选实验视频和团队介绍VCR)发送至邮箱zcfgc@hebkjt.cn。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或逾期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3.活动费用。参加活动人员差旅、住宿费自理,无需缴纳其他费用。

4.审查要求。推荐单位应确保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实验展演内容无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

5.择优参与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省科技厅将在参加展演汇演的团队中,按需择优遴选参与全省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五、评选办法

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推荐的科学实验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最佳实验创意奖、最佳表演奖各3项,并颁发荣誉证书。择优推荐3个代表队参加第七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六、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

请于10月14日(含)之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西南平房20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kyc_office@163.com,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87655571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电话: (0311)876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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