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获省档案局批准立项且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科技项目申请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验收的工作提示

作者: 时间:2025-05-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档案局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全面梳理获省档案局批准立项且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科技项目,并提出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请于6月6中午12点前按要求将验收材料或终止申请函命名为“25档案局结项+姓名”报k87656520@126.com, 逾期将不再受理验收申请,并撤销该项目计划。因客观原因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出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 1年)。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87656520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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