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魏小贞 时间:2026-06-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c/2026-06-05/619253.html)。我校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并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命名),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需盖章。申报人须填报奖励等级志愿。当评审推荐等级低于所选奖励等级志愿时,申报成果不降级参评。特别奖不单独设置等级志愿。
2.申报成果:一式一份。著作、论文须提交原件。成果时限及各类申报成果提交要求请详细阅读《申报要求》(附件1)。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面和骑缝暂不需盖章。每份材料包括:①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反响材料,主要指课题立项、转载、引用、评价、获奖、领导批示、采纳应用等能够直接反映申报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的各类材料,须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避免过多罗列;④著作(古籍整理文献、工具书除外)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简洁版),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⑤其他根据通知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成果一览表》(附件3)和《作者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附件3和附件4均须附电子文档),加盖所属二级单位公章。
5.科研处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省社科成果奖评选”为题打包发至邮箱:18231137729@163.com,其中附件2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为题,与附件3、附件4一并发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科研处成果科(二办224)。
联系电话:87657626 魏老师
科研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