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办法(2017年修订)》(校科字[2017]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科研处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对19名申报者(其中申报第一层次6人,申报第二层次13人)进行了资格条件审查,2018年12月3日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12月3日始至12月5日止。
监督电话:
人事处 87655604
教务处 87326015
研究生学院87657199
科研处 87657626
科研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入选人员情况明细表
相关材料:附件:2017-2018学年校内有突出贡献专家专家情况公示明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