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和《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学科组初评和省评审委员会终评,我单位共有16项成果入选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拟奖励成果名单,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现将评审结果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8月11日至9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并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科研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以下异议不予受理:非实名提出的异议;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对成果拟奖励等级的异议;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联系电话:0311—87655571
联系人:魏老师
附件:第十九届社科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清单
科研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