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和加强河北省基础研究,为科技和经济发展增添后劲,1992年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暨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围绕河北战略目标的应用基础研究,兼顾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是河北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形势下,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科技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坚持“结合省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培育优势”的原则,强化优势研究领域的培育,兼顾学科均衡发展,培养青年创新人才,建设高水平研究团队,发挥基础研究引导作用,推动产学研结合,为建设创新型河北和沿海经济社会强省提供支撑。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省财政拨款,并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引入了依靠专家的管理机制。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资助项目的评审采取形式审查、同行专家函审、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省基金委审定的“四审”程序。
河北省自然科学省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跟踪管理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对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河北省财政厅依法对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审计。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和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有一定声望、办事公正、热心于基金工作的专家组成。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是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归口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管理,负责筹措和管理省自然科学基金,根据国家和省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有效运用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建议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