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1年下半年度(7-12月)的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登记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校科字【2005】10号文件)规定范围和规定条件的科研成果、获奖均可申报。
2、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收齐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于2011年5月4日前报送科研处(一办公楼326室),并附成果清单(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hbjmkyc@126.com),不受理个人申请。
联系电话:87655571、87656501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成果清单及填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