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2-05-17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拖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拖期未验收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抓紧验收。2012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验收的,将予以撤销,并按《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处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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