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河北省社科联结项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5月16日前将结项材料(一式两份)报科研处。
河北省教育厅对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后仍未结项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经费追回,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项目。
1、人文社科项目:2013年11月15日前随时可以将结项材料报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到教育厅办理结项手续。
2、自然科学项目: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结项手续。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及相关结项材料,并提交科研处审核和任务下达部门批准,进行会议或函审鉴定。
相关材料:社科联、教育厅通知及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