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对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支撑引领作用,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原则

(一)紧贴全省发展大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打好“四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利时机,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治理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重大科技需求为重点,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加强组织谋划,增强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支撑。

(二)聚焦全省科技工作重大任务。要围绕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提出的高新产业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成果转化攻坚、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惠民服务等六大行动计划和抓好八件大事、要事的重点任务,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强化项目配套支撑。

(三)围绕产业链优化创新链。要围绕加快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瞄准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大项目组织和攻关力度,促进创新资源向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聚集,建链补链强链。

(四)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高新技术产业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攻坚、科技惠民等计划项目,应以企业为实施主体,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对京津冀协同创新的项目,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

(五)改革经费投入方式。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试行事先立项事后补助的经费支持方式,以后将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配合。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拖期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最多同时承担1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1项非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5、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6、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中央驻冀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也可通过属地归口申报。

网上申报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建议使用IE8、9浏览器)。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用户注册” 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须补充本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请申报老师于2014年6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kyc7655656@126.com.

联系电话:87655571

科研处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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